在農業農村部國際合作司和種植業管理司的統籌領導下,在有關部委的關心支持下,經過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多年不懈努力的推動,3月17日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《關於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公告》,決定自2020年3月20日起調整農藥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稅率。
本次調整涉及農藥進出口商品編碼(10位碼)214個,其中原藥類192個、製劑類22個;涉及監管的農藥原藥370個,按13%征稅的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%;涉及殺蟲劑、殺菌劑、除草劑、植物生長調節劑、殺鼠劑等全部的農藥製劑,按13%征稅的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%,按9%征稅的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%。
本次調整提高了農藥行業的整體出口退稅稅率,有利於降低新冠疫情對農藥行業的影響,有利於穩定農藥出口貿易發展,有利於推動農藥製劑的出口、創建中國農藥品牌,並拉動農藥助劑、包裝、印刷等相關行業的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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